“操作篇”-上海市贸促会“疫情”事实性证明申办指南
发布时间:2020-02-07 发布者:上海贸促网
各有关单位:
当前,许多企业向我会申请办理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。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、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,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相关单位可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的认证平台线上申办“疫情”事实性证明、顺丰往返快递寄件方式办理。具体操作如下:
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如下:
1、说明
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在本文中简称“本网站”。
网址:http://www.rzccpit.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。
2、注册
用户在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前需要先注册一个本网站账号,主要着重完善递送机构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。若注册时完善的信息有误,可以前往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账号管理”——“账号信息”页面编辑修改。
3、准备工作
登录后,进入“个人中心”页面,在左侧菜单中找到“基础数据”——“常用企业”页面,进入此页面绑定企业信息。
4、事实性证明书申办
4.1 流程
4.2新增
用户登录后,点击导航栏“商事证明书”,进入介绍页面,再点击右侧浮动申办按钮即可进入商事证明书新增页面,也可以将介绍页面滑动到最下方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后,点击“立即申办”进入证明书新增页面。
递送机构栏主要是显示用户当前的递送贸促会,该贸促会会受理用户提交的申请文件,并在此贸促会出证。该页面无法修改递送机构,如需修改,需前往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账号管理”——“账号信息”中进行修改。
基本信息栏主要是显示申办方,文件所属方等信息,其中申办企业和消费国为必填项。填写申办企业时需是用户所绑定的企业,如果之前没有绑定,则可以输入企业全称,点击“保存为常用企业”在本页面进行绑定。(如为本公司自行申办文件所属方不用填写)
出证周期选择“立等”(该处选择立等,目的是为了可以上传佐证材料以便查阅。由于每份事实性证书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指向性,出证周期为自收到审核通过的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);点击“添加文件”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;认证类型选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证明书,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(PDF格式)。
所有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“生成订单”会打开一个确认页面,用户可以在该页面确认录入信息,并打印该页面的总览表和证明书的申办表,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条证明书订单。生成的订单信息可以在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商事证明书”页面查看。
4.3跟踪 用户已经提交的证明书申请可以在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商事证明书”页面查看。页面主要显示基础的申请信息及文件状态的进度节点,需要查看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“点击查看详细”进入详细页面。在详细页面,如果贸促会需要审核用户的证明书申请信息,则可以在此页面上查看到审核信息。其余所有新增页面录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到。在贸促会审核或受理之前,用户也可以对该条订单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。 顺丰往返快递寄件: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并确保证明书准确、及时送达,请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的用户选顺丰往返快递寄送文件。 各用户可将以下材料寄至我会: (邮寄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出证认证大厅10号窗口) 1、所有纸质佐证材料(请确保所递交材料与通过平台所上传之PDF文件内容完全一致), 2、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件 3、填写顺丰快递回寄面单(用于寄回认证完成的事实性证明)并将面单编号填写在如下备注栏中。请确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。所有快递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上海贸促会出证认证部。
联系电话:63867067,
53060228*1118/1117。
“操作篇”-上海市贸促会“疫情”事实性证明申办指南
发布时间:2020-02-07 发布者:上海贸促网
各有关单位:
当前,许多企业向我会申请办理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。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、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,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相关单位可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的认证平台线上申办“疫情”事实性证明、顺丰往返快递寄件方式办理。具体操作如下:
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如下:
1、说明
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在本文中简称“本网站”。
网址:http://www.rzccpit.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。
2、注册
用户在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前需要先注册一个本网站账号,主要着重完善递送机构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。若注册时完善的信息有误,可以前往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账号管理”——“账号信息”页面编辑修改。
3、准备工作
登录后,进入“个人中心”页面,在左侧菜单中找到“基础数据”——“常用企业”页面,进入此页面绑定企业信息。
4、事实性证明书申办
4.1 流程
4.2新增
用户登录后,点击导航栏“商事证明书”,进入介绍页面,再点击右侧浮动申办按钮即可进入商事证明书新增页面,也可以将介绍页面滑动到最下方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后,点击“立即申办”进入证明书新增页面。
递送机构栏主要是显示用户当前的递送贸促会,该贸促会会受理用户提交的申请文件,并在此贸促会出证。该页面无法修改递送机构,如需修改,需前往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账号管理”——“账号信息”中进行修改。
基本信息栏主要是显示申办方,文件所属方等信息,其中申办企业和消费国为必填项。填写申办企业时需是用户所绑定的企业,如果之前没有绑定,则可以输入企业全称,点击“保存为常用企业”在本页面进行绑定。(如为本公司自行申办文件所属方不用填写)
出证周期选择“立等”(该处选择立等,目的是为了可以上传佐证材料以便查阅。由于每份事实性证书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指向性,出证周期为自收到审核通过的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);点击“添加文件”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;认证类型选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证明书,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(PDF格式)。
所有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“生成订单”会打开一个确认页面,用户可以在该页面确认录入信息,并打印该页面的总览表和证明书的申办表,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条证明书订单。生成的订单信息可以在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商事证明书”页面查看。
4.3跟踪 用户已经提交的证明书申请可以在“个人中心”——“商事证明书”页面查看。页面主要显示基础的申请信息及文件状态的进度节点,需要查看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“点击查看详细”进入详细页面。在详细页面,如果贸促会需要审核用户的证明书申请信息,则可以在此页面上查看到审核信息。其余所有新增页面录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到。在贸促会审核或受理之前,用户也可以对该条订单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。 顺丰往返快递寄件: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并确保证明书准确、及时送达,请申办与“新型冠状病毒”疫情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的用户选顺丰往返快递寄送文件。 各用户可将以下材料寄至我会: (邮寄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出证认证大厅10号窗口) 1、所有纸质佐证材料(请确保所递交材料与通过平台所上传之PDF文件内容完全一致), 2、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件 3、填写顺丰快递回寄面单(用于寄回认证完成的事实性证明)并将面单编号填写在如下备注栏中。请确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。所有快递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上海贸促会出证认证部。
联系电话:63867067,
53060228*1118/1117。